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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東方今報記者獲悉,鄭煤集團原總經理、河南省煤層氣公司原董事長薑光傑受賄案由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薑光傑因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
  東方今報記者 沈春梅 韓爭強
(原標題:河南省煤層氣公司原董事長 薑光傑因受賄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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